今年6月1号我被儿媳妇打了三个嘴巴。发生的根源应该是婚前我一直不同意她。起因就是一天多没有对她开心的笑。没有被打之前我只说两句话,回答她的第一句:我在看报,她听了不满意又指手伐脚叽叽喳喳的质问到底是什么原因没有笑,回答的底二句:这还得了不舒服还要对你笑没有笑你就有意见。就这样断断续续刷了我三次嘴巴。 虽然伤势不很重有手指印当时没有拍下,但是情节相当恶劣打后还叫我滚还说没有打够。请问我怎样上诉?事情发生后上诉有时间限制吗?
你儿媳的行为属于对你人身伤害,你可以提起人身伤害赔偿诉讼,诉讼时效是一年,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2 00: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