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我公司签订了矿权转让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帮助我们一起办理过户手续,但在过户中转让方的材料出现了问题,不但不协同我们办理手续,还以矿区快年检为理由要取消合同。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你们已经订立了合同关系,双方就应该严格履行合同的内容,现在转让方要求取消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2 09:27:16
对方做法违法,但因矿权转让需要审批,具体处理方式会有不同。 如果对方材料问题,导致无法进行审批,矿权无法转让,只可根据对方过错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不影响审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积极配合转让,并且要求赔偿损失,或者单独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材料问题导致合同效力问题受到影响,也只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但非违约损失。 盈科律师事务所 王科峰 联系电话 0105962682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2010-09-12 10:09:51
对方的行为不合法,构成 了合同违约,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
2010-09-12 10: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