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学跟男朋友两人同居多年,但是最近关系不好,男的太霸道,女的没有自由,不愿结婚,但是男的闹的很凶并出口威胁,女方被迫登记,但是刚登完记就后悔,怎样离婚??
男方的行为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双方没有感情基础,女方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婚姻登记,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2 1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