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提出离婚,但要求在离婚协议书上注明一点,就是到我儿子18岁后把房产转到我儿子名下!房子不是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是,如果转到我儿子名下,是否我老婆就可以得到继承权了? 是她抛弃我们的,孩子我也不要她来抚养的,我极力的劝她也无济于事,现在我也死心了,所以也同意离婚,但不知道 我该如何在协议上写? 或者有没有更好的处理方法,我不想和她有任何牵扯的事情了!
离婚协议书上注明“儿子18岁后把房产转到儿子名下”,那么,这房子就是你儿子的。并不表明孩子的母亲有份。但如果你儿子发生什么意外,死在父母之前的话,父母都享有继承权。
2010-09-12 16:28:19
离婚协议是你们双方协商的结果。至于你妻子对你儿子的继承权,不管你同意与否,都是存在的。只是只有你儿子出现死亡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继承权。因此我认为你的担心是多余的。
2010-09-12 16:22:02
1.如果转到你儿子的名下,你老婆就会对该房屋依法享有继承权。 2.离婚时只能处分共同财产,你老婆无权对你的个人财产进行处置,你可以拒绝这一要求。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2 16: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