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一位私人老板开大货车,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有事我提前16天告诉他我不干了,后来过了3个月我和他要工资,一开始他说等有了钱后再给我【注,他的大货车正在跑运输】,后来再和他要,他不但不给我工资,还说要我赔他两个月的大车费用,我有要工资的录音,也有我不干时候的录音,请问我该怎么办?
录音证据也是证据,不过,不是直接证据,不能单独使用,必须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也就说说,你还要提供其他的人证或物证,证明你们之间劳动关系存在。至于你干了多少天,是否支付你工资,都是老板需要举证证明的,他证明不了,就得按你主张的支付。劳动者没有举证证明自己干了多少天的义务,更没有义务证明对方没有给自己工资。 因此,你可以委托律师先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如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0-09-13 10:12:26
1.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是最近的法律规定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2.老板和你弟弟属于雇佣关系,老板应该依法支付你弟弟劳动报酬,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3 21: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