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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医疗事故?

咨询者 : fa132092 - 广东     时间 : 2010-09-13 03:12:05    状态 : 已解决



(正常怀孕17周)到汕大附属第一医院做人流手术,医生给孕妇打针堕胎不成功便建议孕妇开刀做手术,导致孕妇大量出血后导致整个子宫切除。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唐康   [吉林]    15543140357

应当申请当地卫生局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确认。

2010-09-13 07:02:00

刘东斌   [山东]    15306386366

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由于鉴定委员会是各医疗机构的专家组成的,他们对于事故的认定首先持有的就是否定态度,所以通过鉴定也不会有对你有利的结果,建议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具体法条如下: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10-09-13 08:01:17

田姜平   [北京]    15811123299

可以起诉,医疗事故属于举证责任倒置,医院要有证据证明自己在治疗过程中没有过错,否则认定其存在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0-09-13 09:56:1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正常的人流手术室不会造成子宫切除的,本案属于造成了身体的重大伤害,属于医疗事故,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3 15:27:14

王楠楠   [河南]    15836840147

属于医疗事故,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2010-09-13 17:25:28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医院的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已经构成医疗事故,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2010-09-16 11: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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