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规定未做满三个月辞职须扣50%的工资,这样合理吗,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
工厂规定未做满三个月辞职须扣50%的工资,这样的规定肯定是违法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9-13 11:36:01
工厂的行为属于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要回,这样比较快捷,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3 11: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