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妈妈在国外和美国人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妈妈在中国因病去世了,之前美国人给妈妈邮的医药费,现在想要回去,我没有钱给他要起诉我。请问这场官司要在美国打还是中国,因为中国没有他们的结婚记录?
你妈妈已经因病去世了,之前美国人给你妈妈邮的医药费属于夫妻间的抚养义务,无权要回。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9-13 13:14:51
本案属于涉外案件,你的妈妈在中国病逝,有一个涉外因素发生在中国,这场官司一个在中国起诉。 夫妻之间有互相抚养的义务,美国人无权再要回去了,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3 13:4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