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还是问您关于一个离婚后的问题 就是说现在我妈妈和我后爸准备办离婚 我想问的是我们可以问他要一笔分手费吗?如果我们打官司的话我们有权利问他要吗?如果可以的话 一般可以要多少? 谢谢大家帮我分析分析!
存在下列两种情况的,可以要求你后爸支付补偿费: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4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2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3 22: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