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他人仓库存放商品,由于房屋质量原因,突然坍塌砸坏货物,能否追究其赔偿
1.出租人对于房屋具有维修的义务,因为房屋的质量问题造成了承租人的财产损失,应该由出租人赔偿,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2房屋的质量问题应该由房东承担,房东有义务提供合格质量的房屋,不应该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3 23:03:37
京卫律师认为,对方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建议您拿着相关的合同文件,房屋坍塌的情况向律师当面咨询. 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起诉.
2010-09-14 1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