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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资质医师至患者死亡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咨询者 : fa132199 - 贵州     时间 : 2010-09-13 23:20:29    状态 : 已解决



患者在接受医方实施破腹产手术时莫名死于手术台上,病历显示注射麻醉剂后就病危,后死亡。事后县卫生局查明该麻醉师无任何执业资质,请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医院指派无任何资质的麻醉师实施手术,存在重大过错,造成了患者死亡,属于一级医疗事故,应该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3 23:30:36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已经构成了医疗事故,应当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2010-09-14 00:39:01

王洞天   [辽宁]    13700187222

由于医院委派无执业资格的人实施麻醉,导致患者死亡,医院的行为已构成医疗事故,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仅如此,由于麻醉师无执业资格,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2010-09-14 01:27:19

赵因   [四川]    13908183241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既然麻醉人员没有医生资质就不属于医务人员, 而非医务人员从事医疗行为属于无证行医,按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 该事件发生在医院应该由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追究医院以及责任人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与医疗事故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在于: 1从主体上说,非法行医的主体不具有合法的行医执业资格,而医疗事故的主体有法定资质。 2从主观上说,非法行医主体具有故意,即明知违法及其后果,却放任损害后果发生,而医疗事故的主体在主观上是过失。 3从前提上说,非法行医以该诊疗行为不得为之为前提,医疗事故以该医疗行为可以为之为前提。 4从民事责任承担说,非法行医中由行为人或其所属单位承担,医疗事故则由医疗机构承担。

2010-09-14 0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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