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摩托车停在收费停车场被人撞烂了车尾箱,经双方同意也赔偿了。但过了十几天对方的老婆打电话给我说我没理由要她那麽多钱,要我把钱还给她她买一个新的给我。我是打电话去问摩托车的服务部是这麽多钱的。我就跟对方的老婆说事情以经解决了。她就发了一条信息恐吓我。内容是这样的《你不下来解决的话后果不敢想,我知道你家在那里,也许你会更惨。》请问这样能构成恐吓罪吗?
你们已经平等协商赔偿的具体方案了,他老婆无权反悔,对你进行短信威胁的行为是违法的,你有权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侵权的责任,法律没有恐吓罪这个罪名,但是你有权要求其停止侵权。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4 17:4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