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房子时,已和房主签订协议,并交定金2万,定于5月1号签合同。结果,房主因贷款未还完,那天,房产证没从银行拿到,所以合同一直没签。拖了好久,要签合同时,房主说房子卖便宜了,要加9万。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要是打官司,我们能赢吗?谢谢!
1.双方应该严格按照原来合同约定的价格履行,现在房主要求加钱属于违约的行为,你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责令其继续履行合同,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如果你想解除合同,有权要求房主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4 20:54:48
卖方的要求不合法,同时因贷款问题无法办理产权证,属于违约方,买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协商不成,买方应该起诉到法院维权,是胜诉的案件.
2010-09-14 21: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