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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的分摊?

咨询者 : fa132367 - 广东     时间 : 2010-09-15 11:11:41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后,公司要求我签一份协议书,协议书注明保险公司不理陪的部分按公司的员工手册规定,公司和我分摊(应该是50%个人,50%公司),请问是否合理,能否签.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王先龙   [吉林]    15843052083

不合理,可以不签。

2010-09-15 11:35:38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在上班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应该由单位赔偿你全额损失,保险赔偿属于你额外的权利,不可以免除公司的责任。你和公司订立的协议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无效的,这样的协议你不要签订,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5 12:30:58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公司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不应由员工个人承担。

2010-09-15 14:03:04

刘畅   [湖南]    13873397798

你所发生交通事故明显属于工伤, 公司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010-09-25 2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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