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的法人代表,持有公司49%股份,另一个人(Y)持有51%的股份。之后Y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在另一个城市注册了另一家公司(T),法人代表是Y。本来也无所谓,但是Y在A公司操作业务时,大部分都是通过T公司,A公司有时候亏损,但是T公司肯定有利润。这种行为做法合法吗,
按照你说的情况,Y可能涉及关联交易,可能是违法的。 如果涉及关联交易,您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当然也存在其他的可能,希望能提供更详细的资料。 盈科律师事务所 王科峰 联系电话 15101150677(助理的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2010-09-15 16: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