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前几个月借了我家15万块钱,说是到2010年9月10号之前归还,现在说没钱,以后再还。以后也不知道啥时候,当时写了欠条,上面写明2010年9月10号之前归还。我想问的是,这种事打官司得多久?。然后多久能还钱?到时候他还不还怎么办?谢谢
一般这种案件走简易程序审理,最长三个月审结。 对于不还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时,要根据对方财产状况,如果对方确无财产可执行,就需要你提供相应的财产线索。 详询。
2010-09-15 19:32:06
1.你可以起诉,法院的办案期限一般是建议程序,是三个月,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对方不还钱,法院应该依据你的申请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5 21: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