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为女儿同学将我女推倒并骂我,我把这个同学打了一个耳光,我事后回到家感到后悔,第二天,我就和家人给他家赔礼道歉,可他家不接受。我现在被判刑。拘留十日并处罚五百元,我不服,你说,我该杂办?
你的女儿被欺负,你有权为你的女儿维权,只不过你的行为有些过激,但是你已经向对方道歉了,属于勇于改正的表现,公安机关对你进行拘留并且罚款,属于处罚过重,你有权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处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5 22:35:37
你这不是被判刑,是治安处罚!你如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治安处罚主要是根据你所触犯的治安法律法规作出的,你事后的认识态度可以影响并不能决定是否该处罚以及处罚的等级。
2010-09-15 23: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