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间店面已经有六年,一个月前我提出要装修店面,房老板同意了,但要涨房租,我也同意,但过了几天他说要收回给他亲戚,导至我一个多月没有心情开门,没有一分钱收入。六年前我是从别人手里接手的,但房租一直交给房老板,后来我告诉房老板说让我打店面,我给他一定的钱,或我继续租,在同等条件下我优先,如果他一定要收回,我可以让他赔赏我的装修费和无形资产吗,还有我不在那里经营了,我还有保质期没到的客户,他应该负责吗。我们的合同一直都是房老板说交几个月的钱就写几个月的合同,从来没真正写过正式合同,希望你们给我主意,很急,谢谢。
未签订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你提出要装修店面,房老板同意了,你可以主张他赔偿你的装修费。但要提供证据。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9-16 15:21:46
在你没正式合同的情况下,你们之间的合作惯例很重要,你们口头续租的期限一般是多长(半年或一年),可以参照你们的惯例来主张你们的合同期限。另外在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承租权,对于房东同意你装修一事,可以主张补偿你此次装修费用。对于你所说的无形资产和潜在客户的补偿没有充足的证据,一般不予支持。
2010-09-16 16:26:35
没有书面合同,只能按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规定处理,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你的装修费,按照你描述,房东已经同意你装修,所以可以请求他支付。
2010-09-16 16: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