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对应查明事实部分的描述为“存在瑕疵”,并以此为由不支持申请人的请求。请问:1、“瑕疵”一词是法律术语吗?2、判决书中,能否依据“存在瑕疵”而不支持当事人的请求?
你哈,建议你拿着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你这里提供的信息太少。
2010-09-16 17:39:14
一般说,“存在瑕疵”要看程度的轻重了,要是存在瑕疵的程度达到足够影响案件的判决的,法院应当受理。 特别在民事案件当中,虽然对查明事实的部分有一定的瑕疵,但对判决没有起到决定性因素的,可以对当事人的请求不予支持。 谢谢!
2010-09-16 16: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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