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与四兄弟健在,由我四兄弟共同赡养母亲。现母亲分得拆迁安置地一间,母亲一再公开表示把该宅基地给我,因原来父母的家产全部分给了三位哥哥,我未分得半点。但我大哥、三哥要我出1.5万元钱给他们,我才能得到这间宅基地,当时我也同意了,四兄弟当场签了字。后来大哥、三哥又反悔要三万,三万又变五万,这都没有通知我协商,只是二哥单独告诉了我。我知道后又邀哥哥们询问,大哥、三哥说是要五万。二哥说:“原来父母的家产他连稻草都没有分一根,他也从来没有抱怨过。现既然有这个机会,就应将这间宅基地作为补偿给他。”但大哥、三哥坚持要五万(该宅基地价值10万),而且要五万还要征得孙辈们的同意。请问当时协商好要1.5万,并已签字同意,现在他们反悔是合法的吗?孙辈们是否有权参与我母亲的财产分配?谢谢!
孙辈们无权参与你母亲的的财产分配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9-17 11:48:16
子女们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处分老人的财产,孙辈们无权参与处分,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7 13: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