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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昂贵医药费,怎么办?

咨询者 : fa132650 - 重庆     时间 : 2010-09-17 13:56:58    状态 : 已解决



我家雇佣的一驾驶员由于疲劳驾驶,撞死了一68岁的老太太。她是农村户口,但在乡镇府居住,请问我们应该按农村户口赔偿还是城市户口赔偿。还撞伤了一高龄老太太,她已经在重症监护病房住了一个月,我们已垫付了二十多万的医药费。请问我们要一直垫付医药费吗?如果她一直都处于靠医药仪器生存,那我们怎么办?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应该按照农业户口进行赔偿对方。 2。你们有权先要求保险公司由交强险进行赔偿,交强险赔偿是不区分你方承担责任多少的,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7 14:06:21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按农村户口进行赔偿。可先由交强险赔偿,超出部分由责任方赔偿。

2010-09-17 17:15:09

刘畅   [湖南]    13873397798

按农村户口赔偿。 保险理赔先交强险,其余按责任比例 承担。

2010-09-25 20:55:11

赵因   [四川]    13908183241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死亡的老太太虽为农村户口,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就要按照城镇居民进行赔偿。 撞伤的老太太的医药费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支付,保险支付后以外的部分由肇事方按照交通事故认定的责任进行支付。

2010-09-25 21: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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