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回族,开一家小饭店,客人吃了94元的,他要拿80元,我们不愿意,他出口伤人,骂他是回族的爹,还出去带来了三车人,大约20多个人来砸店,因及时打了110,只踢了我哥老脚,砸坏了一大部分的碗,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哪里找到相关法律法规,是不是要查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在哪里能找到呢,请给以答复,非常感激!
你有权要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7 18: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