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帮我亲戚咨询)车祸造成我脚粉碎性骨折——我该如何办??

咨询者 : fa132758 - 四川     时间 : 2010-09-18 19:28:54    状态 : 已解决



我一亲戚叫陈绍,他于2010年6月某日坐一熟人的一辆摩托车回家,在回家的路上,公路左车道路中停一大货车,前方另一大货车占道行驶与摩托车相擦,造成摩托车两人受伤,摩托车驾车人受轻伤,陈绍造成大腿与小腿之间骨折(为粉碎性骨折),经医生全力抢救已无生命危险,脚中上有钢筋支撑,一年以后方能再做手术。目前已出院,在医院住院期间的费用绝大多数都是陈绍家人缴费。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责任划定为:大意:(路中停大货车及占道行驶的大货车为主要责任,摩托车负次要责任。陈绍已经通过残疾等级鉴定为九级(以上是受伤的陈绍口述),目前还没有处理。亲爱的律师:能不能告诉我,陈绍他的这种情况应该通过什么办法得到自己的赔偿,赔偿主要有哪些项目,估计应得到多少赔偿?谢谢指点。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1.你的亲戚可以先通过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先由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是不区分责任的,赔偿不足的部分再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2,你的亲戚可以获得下列赔偿项目,具体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根据实际支出计算,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8 21:19:16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田国军   [重庆]    13340376558

你好,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他的这种情况可以先找摩托车驾车人及大货车车主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赔偿主要项目有: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赔偿数额要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2010-09-18 20:39:04

喻远军   [四川]    13658070317

有权要求相应的民事赔偿.

2010-09-19 10:35:18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要求大货车和摩托车主进行赔偿。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

2010-09-19 12:30:2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