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张欠条是这样的: 欠条 欠货款12万元整 欠款人:张平 2008.7.9 我可以起诉她吗?是不是过了有效期?
没有过期!因为欠条中并未约定什么时候归还欠款。在写欠条之日起20年内随时可以索要。 也有一种说法是:欠条与借条不同,借条是上述道理,欠条自欠款之日就是诉讼时效起算日,超过两年即过期。但是,法院目前还是支持第一种说法。
2010-09-19 00:24:42
你们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最长的诉讼时效是20年,没有过期,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9 12: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