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他们20年前一起承包了一片山种树300亩左右!现在树长得差不多!然后被别人砍伐了!当时有人证!后来我们自己还到山上拍了照!找到了砍伐的那个人!于是就向林业局反映了!当时我们提交上去的文件和材料被驳回??这个是为什么??林业局也没说管也没说不管!就一直这样拖着!树照样给人砍!需要怎么解决能告诉我吗?我QQ270044479!
林权属于你的物权,你有权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19 13: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