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南京的一家陵园玩时,被一只无人看管的大狼狗咬伤,全身多处咬伤,伤口很深,后被陵园的保安发现,把狗撵走.我弟朋友强烈要求他们把我弟送医院,对方才答应.交了两天的住院费用之后,拒不谈理赔.他们说我弟在他们下班时间去玩,他们也是下班后(16:30下班)才会把狗放出来.所以责任不完全在他们,要求双方各负一半的责任. 我认为这完全不合理,请问用什么方法才能要求他们负全部的责任. 我弟是在南京打工的.
你弟弟在陵园游玩,属于消费者,作为商家的陵园应该保证你弟弟的人身安全,发生了动物伤害事件,应该由陵园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20 12:26:32
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动物致损的,应当由动物管理人或者所有人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在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由受害人或者第三人承担责任。 是否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要看陵园方是否有标志警示下班时间不得入园游玩,内有狼狗等字样,如果有警示陵园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2010-09-20 17: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