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宅于1984年协议分给甲方一间屋,地基归乙方所有,房产证也是乙方的,老宅(包括甲方的一间)一直由乙方居住、维护至今,如今要拆迁了,甲方想要整间屋子的所有权,乙方认为应该双方各分一半的所有权,请问法律上如何判决呢?
你享有一间屋包括其范围内的宅基地补偿。
2013-09-16 15: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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