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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和人碰撞的交通事故咋处理?

咨询者 : fa133023 - 山西     时间 : 2010-09-21 09:49:02    状态 : 已解决



我姐夫于本月15日早6.30骑电动车在自行车道上正常行驶,有一民工从绿化带开口(该口是他们工地上为工人方便通行自己开的,不是正规马路道口)扑出来撞到他身上,两人连车子一起摔倒,随后便报了120,120来后我姐夫便和受伤民工一起去了医院,双方协商没事就回家了,第二天对方报警,事故责任鉴定书,我们负全部责任,请问合理吗?谢谢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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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法院更正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2010-09-21 10:12:44

陈微   [北京]    13671009271

如果你对交管部门的责任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2010-09-21 11:16:50

王先龙   [吉林]    15843052083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我认为不合理。可以通过法院更正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但不能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事故认定只是书面证据。

2010-09-21 11:26:34

王洞天   [辽宁]    13700187222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问题,你姐夫的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范畴,如果属于机动车,则你姐夫作为机动车的驾驶人员在事故发生后负有保护现场、救治伤员、报警的义务。你姐夫仅履行了救治伤员的义务,并未履行保护现场、报警义务,擅自离开现场,进而使现场破坏,交警无法勘察现场,你姐夫的行为就是一种肇事逃逸行为,因而应承担全部责任。

2010-09-21 14:55:25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对于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010-09-21 18: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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