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中介公司介绍与二房东租房一年,签订了三方合同,给中介公司一个月租金的中介费,房东押一付三。签订租房合同时,二房东出示了二房东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到2011年年底,所以我放心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可是在我租房不到一个半月的时候,二房东通知我说大房东要涨价,他们不租了,提前通知我叫我在第二月到期前找到房子搬走。二房东愿意退押金和剩余的租金,可是不愿意按照合同所写退给我违约金,违约金为200%的月房租。押金和剩余的租金已经退给我,可是违约金不愿意给。请问我该如何处理?二房东是否构成违约?中介公司需要负责任么?如果能告诉我处理方法最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