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生前有四个子女,逝世前留有遗嘱说是放要柜子里,到母亲逝世后我们要看遗嘱时是另一个利害人A从他家中拿出来的,说是母亲生前交给他妻子的,见证人是另一个利害人。问利害人A的妻子做保管人,(遗嘱中没有指定执行人和保管人)又做见证人,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法律依据是那条?
确定遗嘱是否有效,应当看遗嘱是否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如果你们能够证明A提供的你母亲遗嘱是你母亲亲笔所书,切实你母亲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也符合法律的规定,则这份遗嘱就是有效的。至于利害人A的妻子保管遗嘱、另一利害人作见证人确实令人生疑,但是如无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这份遗嘱是伪造的或虽不是伪造,但不是你母亲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就应当认定这份遗嘱有效。
2010-09-21 15:17:10
如果是您母亲的亲笔遗嘱,是真实的,则有效。如果是代笔遗嘱,见证人是利害关系人,则很难说是有效的。 河北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张国胜律师,咨询电话:13933003971.。。
2010-09-21 15:59:47
遗嘱是否有效要看遗嘱的形式要件是否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符合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已经去世,考察她的真实意思只能做笔迹鉴定或是有后立的遗嘱,这个难度较大。 然后要看这份遗嘱的形式,如果这份遗嘱是代书遗嘱,见证人确实是利害关系人,而且又是一个的话,那么这份遗嘱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的第17条、18条。
2010-09-21 16: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