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爷爷骑电瓶车慢速行驶经过十字路口(无红绿灯),准备左转弯,已经转到马路左半边尚未进入垂直道路,被后方同向快速行驶的摩托车撞到车后部,受伤住院,开摩托车的人也受伤住院,请问这种情谁是主要责任,应该怎么赔付?谢谢!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此时不论非机动车方有无责任,非机动车方的损失均由机动车方赔偿。你所说的属于机动车方追尾机动车应该承担全责。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如果导致你爷爷的伤害达到残疾标准,还需要按照相应的残疾等级赔偿残疾补偿金。
2010-09-21 17:39:07
该交通事故是摩托车追尾所导致,属于摩托车的全部责任,但具体应当由交警队认定。应当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010-09-21 17:4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