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现在和她亲姐妹合伙转让了某品牌的区域代理,在签订转让合同和区域代理合同时,我爱人没签字,是她姐姐签的字,并且她们自己没签署任何合伙合同,在此想咨询一下她们在法律上存在合伙关系吗?如果不存在应该怎么处理。
是否存在合伙关系并不仅限于有无合同,如果双方在实际经营中存在着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情形,则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存在着合伙关系。合伙人之间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代表合伙组织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你妻子的姐姐签字转让了区域代理合同,实际上就是合伙人共同转让了区域代理权,你妻子姐姐的行为对你妻子具有法律效力,你妻子无权反悔。
2010-09-21 23:4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