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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在无协商的情况下解聘未到合同期限的员工该如何赔偿??

咨询者 : fa512835 - 甘肃     时间 : 2013-09-17 22:27:41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我们单位是国有企业而我们是招聘制的员工,在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就在上个月底早上还上着班下午就将12名员工辞退了,之后给的补偿是按照工龄一年一个月的补偿,在劳动合同上是每日八小时制、每周超不过40个小时的上班制度,实际上我们每天要上十个小时,是三个人倒班上两天休息一天,在全年除了春节的法定假日其他的五一、十一等假期都没有,还有就是只要白天上班晚上就得留在单位值班,值班费只有三块钱。如果一个人请假或是休假另外两个人就得上连班没有休息,过后也不给补假,最过分的是这些情况没有一分的加班费。其他员工该有的福利我们有时也没有。现在这种情况最好的补偿应该怎样才算合理啊?而且我们的合同期限还有三四年呢!之前的加班费还能算给我们吗?给我们的补偿是不是应该按两倍的补偿啊?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钟晶   [甘肃]    13359471020

你好,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的要支付加班费。

2013-09-24 18: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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