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到法院判决离婚,两岁女儿归我抚养,8月3日前夫在我不知情的时候把我刚满4岁的女儿带走,至今音信全无,我有50天没有见到孩子了,我多次寻找都没有消息,8月27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委托到前夫的住居地执行,现在也没有结果,我怎么办????
你前夫的行为实际上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可由法院对其司法拘留。
2013-09-26 09:37:06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