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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无故拖欠工资,我不去上班,是否算旷工?

咨询者 : fa133161 - 北京     时间 : 2010-09-22 17:39:09    状态 : 已解决



专家您好,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公司拖欠本人8月份的工资(合同上写明是每月7号发放,但到9月15日都未发8月的工资),并且没有任何说明,本人有找过公司相关负责人,但他的答复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发,不告诉我发放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本人于9月16日提出申请,要求暂时休假,理由是公司拖欠本人工资并拒绝告知发放的时间,未避免本人有更多的损失,所以被迫休假。 公司的回复是不同意我的休假,要求我回去上班,但我并未回去上班。(从9月15日-9月20日,5个工作日没去上班) 然后本人于9月20日已经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 (1)解除劳动合同; (2)补齐拖欠的工资和社保(社保也没上齐,只上到了今年的3月份); (3)要求公司做出经济补偿。 本来是想等到收到仲裁通知书以后我再办理离职手续,但公司现在以我无故旷工为由,要解雇我。 我现在想咨询下: 1、本人以公司拖欠公司为由,提出休假不去上班,是否算无故旷工?(因为我已经通知了不去上班的原因,并不是无理由的) 2、如果本人现在主动跟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和等到仲裁通知书下达后再解除劳动合同,在对我的仲裁维权方面有什么影响没有? 3、公司行政昨日(21日)以口头的形式告知我,要以旷工名义解雇我,但我拒绝接受(因为我在20日已经向仲裁主动提出了解除合同),请问我现在算离职了吗?还是说要办完离职手续,才算离职?我是否可以拒绝接受公司的解雇,一直等到仲裁通知下来? 4、就算公司以旷工的名义,现在解雇我了,那我仲裁时要求的经济补偿是否还有效?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尹兰英   [湖南]    15111339840

一、 职工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可以要求支付未支付的工资、缴纳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权利保护。 劳动者如果既想继续保留劳动关系又想矿工,就是过错。劳动者如果主动提出辞职,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主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权益照样受保护,并不是要等到用人单位下发解雇通知或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解除劳动合同才对劳动者有利。

2010-09-22 18:19:37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公司拖欠你工资,你有权随时离职,不去上班,不属于旷工,公司应该依法支付你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22 19:52:22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违法,你可以要求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0-09-23 21:02:35

汤广芝   [上海]    18801966505

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2010-09-25 13: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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