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偏袒被告,以非正当理由取消开庭时间,当事人上法院举报了该法官。院长找法官谈话之后,法官自己找当事人的律师要求回避。律师的回避申请16号就交到了法院,可是一周过去了,仍没有任何消息。而案情需要尽快开庭,当事人急得不知怎么办好,想听听专家有何高见。亲眼见过法官的作风,老百姓没关系没钱,再有理恐怕也是白搭。除非对方也和我一样没托关系没送人情。
你有权督促法院尽快给你答复,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第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22 19: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