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前段时间到一个服装公司进了批货,还签了合同。首付19800元,公司按衣服市场零销价的1.5折供货,还给了我一个网上会员号,说是以后可以网上订货。但是打开一看,价格高多了,跟现场说的不一样。问现场接待我的经理,说好按商牌上的“折扣价”的1.5折给我供货,而且对方经理说“折扣价”是公司的“建议市场零销价”。而且商牌上“折扣价”打印的很大,在最下面,而“商品市场零销价”在中间,字很小,根本没注意。货还没寄过来,我想把货退回去,把款要回来。对方不同意,退款,要扣50%的违约金,可合同里也没有这条,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对方存在合同欺诈的行为,你有权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22 22: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