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大型超市上班,在库房和同事开玩笑,别人误认为我们偷东西,去告诉了领导,当时也没人找我们问,第二天领导直接把我们劝退,请问我该怎么办?
1.诬告你的人属于诬告陷害,你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单位无权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你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23 21:35:35
超市负责人解雇你们的行为违法,不仅违反了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同时以不确定的仅仅是听信他人的话而解雇你们,可能导致你们超市及所有员工会认为俩有盗窃行为,从而侵害你们的名誉权。
2010-09-23 21: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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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3 22: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