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A先生(A租了B女士商业私房5年,还差2年到期)手里转租了此商业私房234层作为家私卖场,我与A签订转租合同时通知B女士来现场,B不来,她说她只认她的承租人A先生,A先生在转租与我之前和B女士说清楚了将234层转租与我且说明了用途,B无异议,但当我准备在23层外墙打角铁挂广告时(框架已经快钉好了),B女士突然出现,耍横蛮力制止我打广告牌,致使到现在为止卖场还没有广告牌,很闹心伤脑筋。究其症结,其一:B女士和A先生之间在之前产生了不愉快,拿我做支点来打压A先生,希望我也和A起冲突来给A施加压力。其二:B受他人挑唆想把房子收回来再自己租高价出去,但与A先生的合同却没到期,毁约是要赔偿的,她又不愿赔偿,明知此路不通,她的本意是想拿我做支点逼我去和A先生交涉,但A是允许我打广告牌的,只是房主B不让打,他也没办法。他们两个斗气不可调和,A主动和B交涉多次,B没有理由可说就是不让打广告牌,最终是我无辜受到最大的伤害,但却无能为力,使不上劲。 说明:A与B的合同上并无不允许打广告牌的禁止说明,只是说明了在不伤害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任意装修,但损害的墙面退租时须修补好,A先生与我的转租合同基本与前合同是一样的。现在房主B提出不允许在234层打广告牌,我该怎么办,怎么发力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大的卖场没广告牌,实在是窝火得很!有个法律原则:谁提出谁举证,B是没有不允许打广告牌的证据的,但一直耍横不让我打,我和她又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我该怎么办呢?这是否涉及到工商部门关于广告的管理?这事太烦人了,创业不容易,却被这个蛮不讲理的房东掐在这里而无法反制,心里憋屈的谎,请律师帮我出出主意,我是否可以强行挂上去?
房东的行为属于相邻关系侵权,应该为你提供便利,你有权把广告挂上去,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八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23 21:31:56
房东的行为妨碍了你的房屋租赁权,你租房的合同目的是为了从事商业经营,在商业经营过程中必然涉及招牌广告牌的悬挂与使用问题,而B女士的房屋也是用来从事商业经营的。房屋租赁权包括了房屋占有权、使用权等权能在内,现在B女士限制你悬挂招牌与广告牌的行为,实际上就是限制了你的房屋租赁权中的使用权。
2010-09-23 21:51:53
此案关键是转租行为是合法。 合同纠纷律师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http://blog.sina.com.cn/legendyhq 联系电话:13718556681 北京律师 合同纠纷 企业规范 操作规程 刑辩律师 律师指南 委托合同 居间合同 买卖合同 运输合同 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行纪合同
2010-09-23 22:05:13
首先你需要明确一点,你在户外悬挂广告是否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建议你咨询清楚以后,再说与房东的问题。在你没用得到批准以前,你的广告是不能悬挂的,一旦悬挂,会被罚款的。
2010-09-23 22: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