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广电局是事业单位,正式工是指有事业编制的人,临时工是指没有任何编制的人,刚转的这一批是企业编制,他们是一些市里或局里领导的亲属.事业编制和企业编制工资相差不大,我们这些十来年的临时工跟他们比就天上地下了.正式工的工资是以公务员为参照的,我们的工资大概是以民工为参照的,但我们和正式工从事的工作是一模一样的,而且我们的工龄更长,某些正式工还是我们的徒弟.我们还能和他们同工同酬吗?非常感谢您为我们提供咨询!
本律师同意程建锋律师上述关于事业单位“正式工”待遇问题的解答。但是,您提出的问题里还有一些是是具有“企业编制”的职工,他们与单位之间也应该是劳动关系。如果你们这些“临时工”的待遇与他们相差很大的话,则可以以他们的待遇为参照,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主张你们的合法权利。首先可以向单位提出请求,要求解决待遇提高工资问题,特别是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与单位进行有组织的协商,并请当地工会部门参与;如果不能解决,则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进行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还有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2008-07-21 20:50:34
你说的“临时工”这个概念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在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下,都是劳动者。你单位是事业单位,可以与你建立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调整。但是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其受事业单位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其待遇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因此,你反映的问题,法律无法帮助你,现在很多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都招聘了很多聘用工,也工资待遇都和正式人员比的。
2008-07-21 2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