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前段时间开车撞到人了,伤势不重,但她想要多点赔偿我们不愿意,她就在医院一直待了两个月。我们买了全险,以为什么事都由保险公司办妥了,但现在她们把朋友告上法庭,请问我们应该担什么责任?
要看事故认定,要看保险公司作了哪些工作,要看对方的诉讼请求才能确定。但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你是事故的一方,无论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你都是第一责任人,以购买全险由保险公司赔偿的理由不成立。
2010-09-24 20:42:07
她的损失首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才根据双方的责任按照比例赔偿,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24 20:4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