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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人身死亡?

咨询者 : fa133350 - 黑龙江     时间 : 2010-09-25 09:55:59    状态 : 已解决



这几天秋收 别人给开车当时也没说帮忙还是雇他 他在返回的路上 把车开的沟里死亡了 车是我的 当时是她自己开的别人说车速挺快 这个事情在理赔和责任上怎么划分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李双余   [浙江]    18667178789

无论是帮忙还是雇佣,你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他本人承担次要责任。具体应赔多少,要看具体情节和证据而定。

2010-09-25 08:21:03

王洞天   [辽宁]    13700187222

既然你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是帮你忙,那只能认定你们之间是劳务关系,她受雇于你。这样,你就应当承担雇主责任。如果能够证明她在驾车时超速导致事故发生,则可以减轻你的责任,反之你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2010-09-25 09:30:51

田国军   [重庆]    13340376558

你好!如果能够证明她在驾车时超速导致事故发生,则可以减轻你的责任。你最低应当赔偿总额一半的赔偿责任。

2010-09-25 11:32:22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你如果没有雇佣他,他开你的车你没制止造成死亡的,你要承担主要责任;你雇佣他工作或他是帮工人的,你作为雇主或帮工受益人,也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2010-09-25 11:36:06

徐进明   [黑龙江]    13159837500

根据你的情况作出分析如下: 1、如果他给你干活你付给报酬,应认定是雇佣关系,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果是不付报酬的帮工,及义务帮工,关于义务帮工责任承担在法律上的规定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3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及第14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3条、第14条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行为的,义务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他人或者致己损害的,被帮工人不承担因此而带来的赔偿责任。依此,民法理论界与司法审判实践中都一致认为只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就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0-10-09 12: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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