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辽宁省出台了新文件:辽宁省最新的伤残赔偿金最高数额是31.5万元(民事)。我想知道确有其事么?并且想了解这个赔偿金的全名是什么?这个不与赔偿法的伤残等级*伤残系数*20年相违背么?谢谢
没有新的规定,还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25 11:51:18
你说的就是按照辽宁省2010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第一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即:15791元,且是一级残计算出来的(100%) 15791元/年*20年*100%
2010-09-25 1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