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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货款从公司走帐,请问如何拟协议?

咨询者 : fa133433 - 广东     时间 : 2010-09-25 21:43:19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个人,自己有客户A从我这里进货。货物我是从供应商B拿货。每次从供应商B处拿货都是我自己先垫付货款(一次性把货款都打给B),发票也是供应商B开的。 把货发给客户A后,客户A是2个月结一次款,客户A打款必须与发票抬头公司名称一致(客户A把货款打给供应商B)。我与供应商B如何来拟定这个协议,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或者有其它更好办法?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郭乃华   [广西]    13607730037

与供应商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2010-09-25 20:26:17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签订销售代理协议。

2010-09-25 21:23:1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可以签订销售代理协议,其格式如下: 销 售 代 理 协 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中国国际海运网海运商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网站海运商城中的产品 。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符合网站产品的描述。 2、 甲方直接提供或者产品委托合作方来完成产品设置、安装培训和市场推广指导。 3、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营销文档资料和说明。 4、 甲方应负责对本协议书的内容进行保密。 5、甲方有权利定期对于乙方的代理销售情况进行评估,并且在理由充分的情况下终止乙方的代理资格。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授权区域内,自行负责开拓市场和发展客户(未特殊指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销售)。 2、在代理甲方产品的同时,不得代理其它厂家同类产品。 3、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和甲方的利益及声誉。 4、乙方应负责对本代理协议书的内容进行保密。 5、自身在购买海运商城产品时享受最低9折优惠。 6、在参与海运网自身组织的大型会议时享受最低九折的优惠。 7、当年销售额超过40万时,将享受海运网免费提供的价值5000元大连游一次。或者3000元的现金奖励。 8、当销售代理连续两年,年销售业绩在30万以上,将享受海运网免费提供的价值5000元的连游一次。或者3000元的现金奖励。 销售代理的条件: 1、在中国国际海运网注册的商务会员,通过中国国际海运网客服人员的身份确认; 2、对于海运、物流、贸易的需求有较清晰的认知,有志于通过成为销售代理来创造自身财富。 3、同意向甲方交纳销售代理协议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终止后,如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将保证金本金如数退还给乙方,但不包括利息和其他费用。 第四条 关于购、换、退货的约定 1、乙方直接推荐客户来购买甲方海运商城的产品,不能与客户直接签约,同时乙方不具备收款的职责,由甲方或者甲方的委托方来签署合同收取货款,并反馈给乙方。 2、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代理最终客户的代表来申请退换产品,期限是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扣除乙方相应的代理佣金,并通知乙方。 3、 最终客户也可以直接找到甲方来申请退换产品。发生退货现象后,甲方将扣除乙方相应的代理佣金,并通知乙方。 第五条 关于财务、货款结算、款项支付的约定 1、乙方每月1-5日前将上月推荐购买甲方产品客户的名单以传真或者邮件的形式发给甲方,与甲方对清帐务。若乙方未按时传真或者发送邮件,则甲方有权按照自身掌握的情况计算乙方的代理佣金,不论乙方事后是否提出异议,甲方均有权不予修改。 2、甲方每月的月中15——18日支付乙方的代理佣金,最低支付起始额度是100元,低于100元则累计到下月,直到代理佣金达到100元以上。 第六条 禁止事项 1、严禁乙方以甲方的名义销售非甲方中国国际海运网海运商城的产品,乙方自己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乙方不得将甲方所送的文件、信息资料提供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每发现一次,承担违约金1000元。 第七条 协议的解除 乙方有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代理销售没有业绩,连续半年没有销售到帐,经甲方考查、论证无法改善状况的。 2、乙方推荐购买客户多次违约或者拒付款项。 3、甲、乙双方对协议均有严重违反、显著妨碍销售代理模式正常运转的。 第八条 协议解除后的处理事项 乙方欠甲方的债务要立即偿还,还清所欠款项后,甲方立即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协议保证金。如果乙方拒不还款,甲方有权将协议保证金冲抵乙方欠款。冲抵有结余时,甲方及时把结余部分退还乙方,冲抵后乙方还欠甲方款项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和变更。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友好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大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的甲方和乙方,均为各自独立的经营主体,彼此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甲、乙双方独自承担自己的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甲方自身的债权债务,不因本协议而转移给乙方。同理,乙方自身的债权债务不因本协议而转移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一方若要求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30日向对方提出书面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提前解除协议。若一方要求延长协议,可重新签订协议延长。 第十三条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的织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25 22:03:07

沈建魁   [广东]    13760769768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建议带上你的有关资料面谈。

2010-09-30 14: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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