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在报纸上看到代办船员证的信息,我就去那个公司报名学习,但那个公司要我交22000元的学费,当时也没有多想交上。当时公司保证船员证学出后三年内无条件安排上船工作,可后来船员证学出来后就安排了一次实习船,就再也没有安排工作。我也没有在上船,后来在学校打听到学船员证才5000元左右。这样我就多交了很多钱。我现在还保留了合同,请问我现在怎么办?去什么部门解决这个事情?可以告那个公司吗?如果告的话我会赢吗?
对方在学费价格上对你实行欺诈,对于你来说显失公平,给你造成了损失,你有权要求撤销原合同,返还学费,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25 21:56:37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1、此类公司较多本身 仅是咨询公司,根本无资质办理船员培训,因此,先要看合同的有效性,这需要该公司举证的;2、即使合同有效,考虑合同条款中的约定,这要细细地审查,确定违约事由,还要看到是否有违约条款,来向公司主张;3、学习后实习在船员证上是否能记载?五证或七证是否交给了你?4、此事解决之道协商的可能性极小,只能起诉,基层法院,海事法院都可管辖;5、若打官司是否能赢,要看案件本身的材料,要看具体操作的是否得当,还要考虑客观情况,本律师认为,只要尽心去做,结果总会向好的方向发展。
2010-09-26 07: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