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购房款公证?

咨询者 : fa514214 - 北京     时间 : 2013-09-22 11:31:19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我目前是未婚,购置了一套商品房,首付全部由父母出资,由我的住房公积金和父母的退休金共同还贷款,房屋所有权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请问如果不与未来的丈夫做婚前财产公证,如何对购房首付款及还贷款部分与父母一起做份公证,以最大程度的规避婚后财产损失(比如做份公证,阐明从父母处借款并支付4倍利息)?谢谢!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若需进一步详细咨询或聘请律师处理您的事情,请电话联系我们

2013-09-22 11:33:22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可以的,由你父母指定他们的出资只赠与你一个人单独所有。 如果是借款的,可以约定借款利息。

2013-09-22 11:43:03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公证的同时,保存父母继续还贷证据

2013-09-22 11:45:46

李佳   [北京]    15101031230

对于是否能够就“父母支付首付款”做公证,得看你们的付款材料是否支持这一说法,不是你们想做公证就会给你们做的。对于这种情况,保护你合法权益的方法还有其他很多方法。也有很多需要谨慎的地方。

2013-09-22 14:09:26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可以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

2013-09-22 21:27:46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

2013-10-06 09:08:4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