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毕业,四月份与一家教育机构签订就业协议,成为公司的一名专职教师。五月底六月初的时候公司要我们去常州(公司的一个分部)培训,去了之后又让我们签订一份协议,大概意思是参加了培训,如果工作不满两年,辞职要交纳违约金两千元。我想问一下,根据新的劳动法规定,只有是进行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培训违约的协议,那这样的培训算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吗?我们是师范学校毕业,有教师资格证,也就是我们具备英语教师的专业技术,而且公司培训的内容无非是用所谓的公司文化给大家洗脑,让公司的一些老教师谈心得,其他就是让我们自己上课训练,那这样的培训算是正常的岗前培训还是专业技术培训?岗前培训是不是就不需要交纳违约金?如果要算他们是专业技术培训,那我们是不是要应该要他们出具相应的证明?希望高手们能尽快给我解答,最好详细点,这样可以方便与他们交涉,万分感谢了!
你们作为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只需提前30日通知公司就可以了,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26 14:39:46
如果公司相同岗位的每个员工都接受这样的培训,不能算是专项培训。即使是专项培训,约定的违约金也不能高于因培训而支付有凭证的费用,按照你的描述他们似乎没有支付什么有凭证的费用。
2010-09-26 15: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