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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财产继承问题?

咨询者 : fa133516 - 四川     时间 : 2010-09-26 14:25:18    状态 : 已解决



老两口均为再婚,婚后共同购得福利住房一套.两人曾拟定一份房产分割协议,女方放弃住房的继承权,只享受居住权.但是该协议并为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后来女方提出要修改协议,但是男方现在突然离世. 请问女方是否享有房屋的继承权?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该房屋是夫妻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女方放弃继承权没有公证,是没有法律强制力的,女方有权在诉讼的时候主张对男方遗产的继承权,该房屋的一半产权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对另外一半财产份额和男方的其他继承人有权平等继承,不需要修改协议,也有权主张上述权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26 14:59:34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即使协议有效,女方放弃的也只是继承权,但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享有一半的份额。

2010-09-26 1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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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可见,女方可以通过提诉请求法院确认其房屋继承权.

2010-09-26 16:29:23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女方享有一半房产权。

2010-09-26 2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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