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9月12日租的房子,合同到期是2013年9月12日,2012年8月14日跟房东续签了一年的房屋合同,到了2013年9月20日,房东突然说自己要买房子给我一个月时间搬家,租房期间,房租从无拖欠,房东那里还有我缴的押金1600元,请问这样房东要付什么样的责任
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2013-09-22 19:40:01
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013-09-22 20:07:51
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
2013-09-24 1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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