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09年8月12向昆明劲牛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一批网吧组装机电脑,共计35台,当时和该公司签订的保修合同是,整机保修一年日期是:2009年08月12日至2010年08月12日止。在这批电脑使用到现在期间坏了一台电脑,然后我通过联系卖家,把电脑与2010年7月中旬,把这台坏的电脑给该公司发下去返修,但是从机子发下去到现在,该公司在这期间没有联系过我,机子到底是什么状况,该如何处理,一直拖到了9月初。在后来我联系到该公司说是过保了。坏了的硬件要我自己出钱购买,不给我做为保修期来处理。应为我当时给他发下去返修机子的日期还在保修期即整机保修合同期内。该公司却没有及时给我维修,反而是把时间给延误了。在这期间,我多次联系卖家,给我把坏了的机子维修好,可是卖家就是不接电话,短信不回。无法联系到卖家,请问他这样的做法是不是欺骗我了,我该怎么办?
对方对你存在商业欺诈的行为,你有权要求双倍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26 22:44:59